中国教育工会
新疆艺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新艺工[2021] 04号
新疆艺术学院关于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学校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定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代表提案征集工作是大会代表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现学校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也是大会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位代表广泛征求和收集意见,集思广益,共同做好本次代表大会提案的征集工作。
一、本次代表大会提案的任务和范围
本次代表大会提案要紧紧围绕学院工作要点制定的目标及新疆艺术学院“十四五”规划,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内容包括:学科建设、科研创作、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工作、服务保障、维护安全稳定、和谐校园建设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
二、提案征集的要求
提案要符合学校实际,紧密结合学校的发展。代表应在深入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实施建议,保证提案的质量。
1.代表在写提案时,要写明案由(即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实施建议。提案力求观点清晰,事实确凿,建议措施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2.代表提案应严格按提案要求撰写,凡经审查立案的作为提案处理,未被立案的转为建议处理。
3.提案要求“一事一案”、“一事一议”。对一案几事同时涉及多个部门的提案,提案组将按无效提案处理。
4.提案可由各单位征集教职工的想法后,由各单位一名正式代表提出提案,两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方为有效。(如各单位只有一名正式代表,可由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的两名成员附议)
5.提案或建议表格在学校工会下发的文件附件中下载。可以机打也可以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上报。
6.提案、建议由部门收集汇总后,于2021年3月9日前上报校工会。
附件:新疆艺术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表
2021年3月5日
中国教育工会新疆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5日印发 |
附件:
新疆艺术学院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
编号:
提案人 |
| 单位 |
| 提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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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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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内 容
| 提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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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 整改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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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委员会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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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领导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提案实施情况及结果 |
实施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说明:1.一事一案,一表只填一个提案,2.每一提案须由三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